我省警保合作3年内合建3840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

日期:06-2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6月20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中华财险、国寿财险、太平财险、阳光财险签订了警保合作协议。省交管局将与这七家保险,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建设3840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发展6167名农村交通安全员,共同履行交通安全劝导员、交通安全宣传员、基础信息采集员、道路隐患排查员、快处快赔代办员、保险业务代理员职责,实现“一站多能、一人多岗”,为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保险和交通管理服务。

全省各地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和各保险公司将根据行政村分布和路网特点,结合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形势,在行政村主要进出口、车流量较大的农村公路与国省道交汇处,以及关键路口路段设置一、二、三级不同形式的劝导站。其中一级劝导站876个,主要设置在国省道沿线500米内村庄主要出入口,以及多个行政村共同的关键通道出口;二级劝导站689个,主要设置在县道沿线500米内村庄主要出入口,以及乡道与村道交汇路段或多条村道共用、相交的重点部位;三级劝导站2275个,主要设置在关键村道口以及大型厂区、学校、市场等出入口。劝导站将统一悬挂标牌,使用统一的涂装,喷涂统一的包含公安交警及保险公司的标识。一级、二级劝导站兼顾保险公司协保员、营销员办公点功能。

每个劝导站驻守劝导员,一级劝导站不少于3名劝导员,二级劝导站不少于2名劝导员,三级劝导站1名劝导员。劝导员按照“七必上”要求重要节假日和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民俗活动时段必上,恶劣天气时段必上。

同时,劝导员采取守点控线等方式履行交通安全劝导员、交通安全宣传员、基础信息采集员、道路隐患排查员、快处快赔代办员、车驾管服务代办员、保险业务代理员等“七员”职责。主要包括:一是劝导交通违法。以劝导站为依托,对过往的摩托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电动车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安全宣传。通过在劝导站定点宣传、走访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提前告知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车辆、驾驶人办理相关手续。三是采集基础信息。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客户端,排查、录入农村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员基本情况,并定期向公安交管部门上报辖区驾驶人、车辆交通安全情况。四是排查安全隐患。对区域内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隐患通过手机APP上报,需要采取紧急防范措施的,要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报告。五是代办车驾管业务。依托互联网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代办补换领机动车牌证、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识等车驾管业务。六是简易车损事故处理。接受交管部门统一指挥,使用事故快速处理APP和保险协赔系统,对辖区内道路财产损失事故的现场勘查、交通恢复、定损、调解、理赔,协助交管部门处理较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七是办理保险业务。开展“三农”保险宣传服务,协助办理机动车交强险及相关保险业务,配合交通事故保险欺诈调查。

建设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发展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是我省按照公安部、中国银保监会的统一部署,全面拓展和深化“警保联动”的创新举措。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以推进劝导站建设为牵引,不断创新警保合作服务模式,创新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延伸农村交管服务,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