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7时起,沧州市解除机动车两个尾号限行

日期:08-26  来源:沧州交警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机动车两个尾号限行的通告

沧政告[2019]31号

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自2019年8月27日7时起解除机动车两个尾号禁限行措施,如有禁限行措施调整,将另行通告。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