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推行6项便民利民服务新措施

日期:09-12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近年来,公安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先后推出车检、驾考、号牌管理、事故处理以及互联网服务等系列公安交管改革措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去年以来,在全国推行一证办、网上办、就近办等20项改革措施,今年上半年又推出了“驾驶证全国通考”等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精准落地,目前已减免申请材料4亿多份,860多万名群众跨省异地检车,100多万名群众享受驾驶证全国通考便利,23万人异地分科目考试,2万多家社会机构、邮政网点代办公安交管业务,互联网用户超过2.75亿,累计惠及10亿多人次,节约群众企业办事成本400多亿元,受到群众普遍点赞欢迎。

当前,“放管服”改革仍在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对公安“放管服”改革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努力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服务举措。近期,公安部专门印发了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其中涉及公安交管工作的有12项,主要包括: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登记、推进“互联网+交管服务”、推进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进交通违法异地处理、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奖励等,在今明两年分批推进实施,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更好契合企业和群众需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今天,向大家介绍第一批拟推出的6项新措施:3项便捷快办服务、3项网上交管服务。

3项便捷快办服务: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推出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办登记、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临时入境车辆牌证办理等3项便利措施,实现车辆登记更快捷、租赁车处理交通违法更简捷、临时入境驾车出行更便捷。一是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在机动车销售企业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全流程服务,群众购车后无需前往车管所办理登记,变多头奔波为在销售企业一站办结。实行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最大限度压缩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实现登记上牌更高效率、更优体验。二是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改革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机制,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免去承租驾驶人两地奔波。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可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运营负担。三是临时入境车辆牌证便捷可办。简化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许可申请手续,延长临时驾驶许可使用期限,积极推进临时入境牌证业务向县级下放、向边境口岸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延伸,切实方便临时入境人员车辆出行,吸引境外人才来华旅游旅居、就业创业,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将港澳台居民换领内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由50周岁延长至60周岁,便利港澳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内地(大陆)驾车,支持促进港澳台与内地(大陆)融合发展,助推港澳台与内地(大陆)共享发展成果。

3项网上交管服务:不断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工作机制,推进车辆转籍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拓展驾驶人网上学习教育途径,推行交管信息地图导航提示,实现车辆转籍更便捷、学习教育方式更多元、驾车出行更安全。一是全面推进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非营运小客车异地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档、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每年将至少为群众节省交通等费用10多亿元。9月20日起,推行城市由120个增加至300个,年底前全国全面推行。二是全面推行“两个教育”网上学习。推广应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实行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提升“两个教育”学习质量和效能。9月20日起11个试点省份所有城市推广应用,2020年6月底前全国全面推广应用。三是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网上导航提示。全面推进与互联网地图导航应用企业合作,提供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占路施工、交通管制、交管业务网点等信息提示服务,将为数亿地图用户提供精准告知、及时预警,切实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9月20日起,具备条件的地方率先推行,年底前全国推行。

以上改革新措施将自今年9月20日起实施,逐步完成全面推广应用。目前,我们已制修订配套制度规范,召开现场推进会进行专题部署。下一步,将细化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升级信息系统,精心组织推进,狠抓改革落实,并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深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惠民利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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