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29日,北京市、天津市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北京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北京市政府决定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29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具体如下:
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6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9月2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3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天津
日前,天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29日,天津市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及时关注机动车限行变化,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
01
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下同)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外埠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北京号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可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申办相关通行凭证,允许在上述时段进入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02
工作日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号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03
根据上述第二条规定,工作日按号牌尾号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6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9月2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3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04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新能源汽车(以车辆登记信息为准)。
05
载货汽车的道路通行管理,继续按照我市载货汽车限行有关规定执行。专项作业车的道路通行管理,按照同规格载货汽车限行有关规定执行。
06
为方便残疾人群众出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对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
来源:北京晚报、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