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09-08  来源:河北交通安全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研究解决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速,农村地区交通发展需求、组织形态、出行方式深刻变革,新老问题交织,管理矛盾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是面临着严峻挑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依然薄弱,源头防控不到位,执法力量不足、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差、车辆安全性能差、农村群众交通安全素质低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乡村振兴政策带动,下一步农村地区将成为人车路新的增长点,农村交通安全将面临更大考验。出台《意见》,是解决我省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薄弱问题,提升我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

 

二、《意见》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2021年河北省委一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22年河北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都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出台《意见》,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二是贯彻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和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具体实践。前不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今年召开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突出强调,“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是今年公安部确定的38项重点攻坚项目之一,挂牌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求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攻坚任务。2020年12月召开的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也专门对各地提请党委和政府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推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自2020年至今,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也多次对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部署要求的具体实践。

三是解决我省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薄弱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速,农村地区交通发展需求、组织形态、出行方式深刻变革,新老问题交织,管理矛盾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是面临着严峻挑战。2019年至2021年,全省农村地区交通事故亡人数分别占事故亡人总数的69.34%、67.96%、66.13%。近5年来,全省农村地区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109起,占事故总量的72.19%。总体上看,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依然薄弱,源头防控不到位,执法力量不足、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差、车辆安全性能差、农村群众交通安全素质低等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乡村振兴政策带动,下一步农村地区将成为人车路新的增长点,农村交通安全将面临更大考验。出台《意见》,是解决我省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薄弱问题,提升我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

 

三、《意见》制定依据

《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九部委《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

 

四、《意见》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有效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事故、保安全、惠民生,着力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联动、公众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8个方面17项措施。《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责任,提出了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共治力量的方式方法,提出了切实提升农村道路本质安全水平、统筹做好农村客运安全与发展的路径,并就切实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科技信息化应用,加强事故调查评估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明确,设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乡镇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