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有序恢复交管业务人工窗口办理的公告

日期:01-23  来源:河北交通安全网

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办理交管业务,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1月25日起,有序恢复车驾管、违法处理人工窗口业务办理(南宫市、隆尧县暂不恢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主、驾驶人应确认本人近期未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区,且未与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要采取“一事一人”的方式,进入业务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和信息登记等工作。

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暂不办理。

三、各县(市)交警大队交管业务人工窗口的恢复,以及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各机动车检测机构的复工,须取得属地防疫部门的同意。同时,做好场地消毒、体温测量、人员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安排足够人员做好业务导办,确保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的安全。

四、大力倡导通过互联网办理交管业务,车主、驾驶人可通过下载“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e.122.gov.cn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9-3099585(工作时间)。